无视吊证依旧公开营业
2010年10月,厦门市卫生局根据福建省信访局、中央纪委转来的国泰医院内部员工举报材料,组织现场检查后交由厦门市卫生监督所立案查处。郑幼卿被指定为该案的主办人员。
刚接手国泰医院案时,就有人告诉郑幼卿,“肯定吊不了国泰的证”。“我不相信。我查处案件不看背景,而是看违法事实,法律规定达到哪个处罚程度就进行怎样的处罚。”郑幼卿已经记不清,她接到过多少患者对国泰医院的投诉件。
铁证如山之下,今年7月4日,厦门市卫生局对国泰医院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警告、罚款、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吊销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执业的资格。
然而,这之后的事件走向完全超出了郑幼卿的预计。先是国泰医院无视吊证的处罚,依旧公开营业,然后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处罚被一纸决定书停止执行。最终,国泰医院通过行政复议成功地撤销吊证处罚。
7月20日,郑幼卿和厦门市卫生局3个有关处室的工作人员来到厦门市法制局,法制局一名处长给了他们一份关于“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的意见,并说:“根据市信访局反映,因考虑到社会维稳,有200多名员工要就业和国泰的经济损失,决定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郑幼卿当场拿出大量证据,证明国泰根本没有200多名员工,最多也就几十名员工。她还当场出示了一份去年9月国泰医院的工资清单,名单上也就90多人。
随后,“停止行政处罚执行”的决定产生。在厦门市政府《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厦府行复停[2011]1号)上,厦门市政府认为,申请人(即国泰医院——记者注)以“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经济损失和社会矛盾”等为由,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处罚,经审查,“本机关认为申请人要求合理”,停止该具体行政行为。
9月14日厦门市法制局的一位处长向郑幼卿和厦门市卫生局工作人员出示了关于国泰医院复议的初步意见:“经审查,案件本身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违法行为性质恶劣,且每项违法行为都够吊证;但考虑到‘跨科、聘非’行为没有造成明显后果和机构投资大,吊证会引起社会振(震)动,出现社会不安定因素,故决定不吊证,只就‘非法开展计生技术’给予吊证其‘计生许可’。”
要给国泰一个改过机会
9月22日,郑幼卿还在厦门市卫生局与厦门市法制局副局长孙发明辩论了一番,但没能阻挡该决定的出台。孙发明说:“这个复议决定,市领导是综合考虑(过的),有200多名员工的就业问题,为稳定大局,社会和谐稳定,要求给国泰一个改过机会。我已在昨天向国泰严肃谈话并告知复议结果不吊证,让它认识到错误的严重性以便今后规范。”
几个月来,郑幼卿以个人名义向厦门市委、市政府领导、各有关部门领导提交了《关于不能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通知书的理由和意见》、《关于建议厦门市政府依法维持厦门卫生局对国泰吊证决定》、《为什么市卫生局集体作出吊证决定却关不了门》……甚至,她还把这些材料寄给了中央、省有关领导等。
不过至今,郑幼卿的这些声音都没有得到回应。
郑幼卿忧虑的是,要是这个案件这么“草草收场”,如果像国泰医院一样的违法医疗机构仍旧肆无忌惮地拿法律开玩笑,如果连执法者对违法行为都束手无策,谁来维护广大患者的健康权益?今后的卫生监督执法还怎么做?
濮阳人才网提示您:
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押金、报名费、资料费、代收体检费、代刷淘宝信誉等等),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