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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维权
为了帮方师傅拿到补偿,援助律师决定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法院受理后,以未经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不具备提起工伤赔偿诉讼的法定条件为由,裁定驳回诉讼请求。援助律师遂向市中院提出上诉。在二审期间,援助律师多次与法院和企业进行沟通协商,详细说明方师傅的特殊情况。经过不懈努力,2010年6月,双方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企业一次性补偿给方师傅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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