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病劳动者的权益该怎样维护?
患病劳动者的权益该怎样维护?
一、首先是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关系该怎么办?
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但按规定,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即使不能从事原工作,公司应先另行安排工作,只有当劳动者仍旧无法胜任另行安排的工作时,用人单位才可以提出解除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要求,否则属违法解除,
二、其次是患病劳动者的医药费该由谁付?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用人单位只在医疗保险可报销范围内承担医疗费用。
根据劳动部的有关规定,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合同期满双方劳动合同如果终止,用人单位应支付不低于6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如果是患重病或绝症的,还要适当增加。
温馨提示:
所谓医疗期,是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同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上的,可获得的医疗期为6个月,且按一年内的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濮阳人才网提示您:
用人单位以任何名义向应聘者收取费用都属于违法行为(如押金、报名费、资料费、代收体检费、代刷淘宝信誉等等),请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