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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场维权
去年3月,人事大变动时,因当时领导的一次流泪,我答应留下半年(而且当时她说给我多加点工资,我当时说:公司现在困难,还是别加这么多。(括弧:后面一个月后悔说这句了));
去年8月,因之前答应的留半年差不多了,新的人事行政经理已经过了试用期,人事部工作也稳定了。我提出了辞呈,但当时经理说希望我能将人事部员工的工作能力再培养下,提升下到过完年再考虑(同时,询问我要不要申请加点薪资。我又一次回复:“不要,到时不要让人以为我因工资而留下(括弧:后悔))。就这样,我又一次心软留下来了。
现在,我提出离职主要是因为自我职业规划的原因和自己在大学毕业时定下的一个薪资小目标(工作三年时,薪资能比期初工作时翻至少2倍,但按目前公司领导对待薪资的态度及规划我是无法实现的。),从“天时地利人和”方面去想过。却又被“人情”所困。我不想因这个离职问题把关系弄僵,也不想因这个事情把“道路弄乱”。
最近我在想着自己离职问题,同时也在从职业角度在寻思:人情留人能留几次?留人除了人情外还应有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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