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安环部部长的领导下,协助领导推动生产中的安全工作。
2、辨识、贯彻有关安全生产法规、制度和标准,参与制订、修改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监督检查车间级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3、汇总、审查各单位安全措施及其计划,并督促执行、落实。
4、监督检查全厂的安全设施、安全装置使用情况。
5、监督检查公司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资质、条件的审核工作,督促检查承包、承租单位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6、督促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整改措施;并经常进行现场巡查,遇有紧急情况有权停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7、参加全厂性(季节性、节假日、日常、专项、综合等)及部室级安全检查,负责检查整理,下发整改通报并负责整改验收工作。
8、参加公司安全事故的调查、统计与上报工作。
9、推进安全双体系建设,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10、负责新工人厂级安全教育工作,监督和指导入厂新职工的车间级、班组级安全教育。
11、参加车间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竣工验收和设备改造、工艺条件变更方案的“三同时”审查,落实设备装置检修、开停工安全措施。
12、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和资料,做到齐全、实用、规范化。
13、组织落实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措施,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事故隐患。
14、负责公司特殊作业(动火、受限、临时用电、盲板抽堵、断路、动土、登高、吊装作业)现场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工作。
15、组织参与公司级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监督检查车间级专项应急演练、现场处置方案的演练工作。
16、督促落实公司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17、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18、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规定的其他职责。
19、根据安全生产风险管控机制,负责排查本岗位风险点,检查本岗位安全隐患,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
20、推进6S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21、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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